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常是各个省单独制定的,各地合格标准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是各科试卷满分的60%,各科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准确合格标准以各省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
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
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专业类别,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