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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及分数

2024-05-29 13:01:3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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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通常是各个省单独制定的,所以各地合格标准是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是各科试卷满分的60%,各科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准确合格标准以各省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

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

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专业类别,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4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 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3 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参加1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专业”级别)

已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

(三)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2.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 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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