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学历要求
1.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博士学位。
工作年限
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
报名地点
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