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12个月。
5. 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报名条件
1.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博士学位。
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其他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新片区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需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