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共营养师补贴
广州,韶关,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东莞,中山,潮州,揭阳,云浮
广东地区对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人员提供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证:补贴金额为2000元/人;
- 四级(中级)公共营养师证:补贴金额为1500元/人。
补贴条件
要领取广东公共营养师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 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申领流程
持有符合条件的公共营养师证书的人员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领取补贴。申领流程如下:
- 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申请金额和流程可能因地而异,建议根据当地人社局的通知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