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二、学历要求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所属市(州)参加考试。
四、信息登记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考试报名前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登记已完成的会计专业继续教育信息,以免影响报考资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