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中级工条件: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三级/高级工条件: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级/技师条件: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一级/高级技师条件: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工作满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高级职称后,累计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