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短线医学加试规定:为加强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人员的临床执业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了《关于执业医师短线医学加试的规定》,明确了加试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通过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后,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相应专业内容。加试成绩将计入考生总成绩,与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执行相同合格线。通过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人员,在授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时,限定在相应专业岗位注册。而未计入总成绩的加试成绩,则不受此限制。
考生需提出申请并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通过加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通过加试达到当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须标注“院前急救”或“儿科字样”。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获得资质的人员及执业注册情况进行复核。凡未在规定岗位执业的,不予注册,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提升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人员的临床执业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也有利于规范执业医师的注册和管理,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