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核时,需要经过提交申请及材料、等待结果、查询结果等步骤。具体如下:
1、如考生对于成绩有异议,应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核申请表等资料到人事考试部门申请登记复查试卷;
2、各局级单位统一汇总后,向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并附要求查分的考生名单;
3、考试中心将安排专门人员对于相关试卷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4、复查结果将在受理日期后一个月左右通知考生本人。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复查时间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具体的时间规定、操作流程要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如果参考人员成绩不合格,切不可灰心丧气,可以先通过成绩复查看看成绩登记是否有误,如果复核没成功,再开始准备新一轮的学习!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成绩查询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该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者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人员能申请成绩查询以外,其他情况均不受理成绩查询申请。
需注意,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后成绩复查申请有时间限制,一般是30天。也就是说,参考人员需要在成绩发布之后30日内提交书面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处理。提交书面申请之后,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之后上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上交相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