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时间是五年。按照最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第十六条,新规规定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时间从三年改为五年,需延续的应该在有效时间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区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中确定省级药监部门是执业药师注册的实施机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要求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以及有关的监察管理工作。
执业药师第一次注册主要有以下步骤:
1、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http: //zyys.nmpa.gov.cn)单击网上申报按钮;
2、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线上修改登陆密码;
4、线上填写申请表;
5、线上提交注册申请;
6、线上打印申请表;
7、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流程;
8、在网上查询审核状态;
9、线上注册许可公示;
10、到证书注册机构领取证书(去你注册时选取的省份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
在完成每一步时都要确保信息的正确性,防止影响注册结果。
执业药师如果是在相同的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者是执业范围的,要求去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材料如下所示: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及《执业药师注册证》;
2、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4、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之内的健康体检表。
准备申请再次注册前,需要先将这些资料准备齐全,以免影响后续的流程进度。
有下面这些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注册执业药师: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相应业务工作的;
3、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那天到申请注册那天不满三年时间的;
4、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
5、近三年增加了新的不良信息记录的;
6、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
在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时,需要核对注册要求,以免影响正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