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通知是由各个省份的相关组织单位公布,继续教育的学习网址同样会在当中具体规定。每个省份的教育网站都会有不同,详情以公告为准。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具体内容包括公需和专业两大科目,这两大科目考生每一年都要学习。
公需科目包括执业药师应该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执业药师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应在中国药师协会指定的网络平台进行。
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于药学服务工作应该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执业药师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可选择下面的方式: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
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参加援疆、援藏、援外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视同参加该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参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办法,考生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做完后,通过考核后取得的学分证明,在全国区域范围内有效。也就是说,在所有地区继续教育学分可以正常使用。
国家对执业药师的第一次学习方式没有做任何限制,各种学习的方式都可以,因各个施教机构施教的方式不一样,有的施教机构第一次要求面授。中国药师协会的示范性网络课程第一次是可以网授。要是考生对第一次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当地药监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