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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专升本考试院校录取原则

2023-03-27 18:08:46浏览176

Rose

浙江专升本考试院校录取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这一原则得以贯彻实施,依靠“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为了确保录取的公正与透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在评卷结束后,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了录取最低控制线。在投档办法方面,根据8个招考类别,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并按照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出现,即投档到该院校专业,实现了公平公正的录取。

在投档比例方面,原则上为1:1,统分考生一并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此外,省教育厅学生处将在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将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在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等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但降分幅度不得超过10分。

总之,浙江专升本考试院校录取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依靠科学合理的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等措施,确保了录取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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